大厨纠集同事摔死流浪汉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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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2:20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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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因为将一名流浪汉抛下桥致死,三名餐厅员工昨日在北京市一中院获刑,其中,餐厅大厨戚晓辉与其同事王建青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的高少林因案发时未满十八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1月29日,即农历大年初一夜里11时左右,在西城区白云路铁桥附近,戚晓辉和高少林、王建青等六人,遇到了以拾荒为生的辛某及其同伴。
据相关证人证实,喝多了的辛某骂了戚晓辉,后戚晓辉便指使同伴殴打辛某,将其打伤后,高少林和王建青将辛某从桥上扔下。由于桥下的河水已被冻成了坚冰,辛某被摔下导致颅脑受损死亡。 此情景被前联合国维和部队成员方先生在望远镜中看得一清二楚,为此方先生出庭作证,他说自己的住所距离事发地点不远,当晚他正在书房看报,突然听见吵闹声,于是起身向窗外望去,隐约可见几个人在打架。他找出过去用过的军用望远镜,没想到却看到两个人正将一个人抬起向桥下扔,他连忙打电话报警,同时听见传来“砰”的一声闷响。等他出门赶到桥边时,人已经掉在桥下的冰面上了。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