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上课讲小话被罚互打耳光10岁女生落下九级伤残起诉校方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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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9:51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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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老师说只罚学生擦黑板打架时我不在场 核心速读 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田心乡利米小学10岁女孩邵微,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但现在右眼看东西一片模糊。因1年前的一场“噩梦”,她的右眼视力严重下降,法医鉴定为伤残
蒙上左眼就看不清东西 邵微——老师让我们互相打嘴巴 虽然一年过去了,邵微几乎每隔一个月就要做一次噩梦,她说:“梦里老师很凶,还让人打我。”心灵的伤害如此,身体的伤害又怎么办?邵微告诉记者,她的头还经常剧痛,一坐着就想睡觉,而更严重的是,她的右眼视力严重下降。记者让她蒙起左眼,把一个写有“请勿吸烟”的大牌子放在其眼前,她说看不清。 事情发生在去年5月25日,当天下午邵微回到家,爸爸邵卫国喊她吃饭,女儿一直蒙着脸哭却不说话。邵卫国生气地问:“叫你吃饭哭什么?”一把拉开邵微的手,眼前的情形让邵卫国和妻子大吃一惊,邵微右半边脸红彤彤肿起来,有些地方是青紫的。“怎么了宝贝?”邵卫国和妻子看着女儿眼泪刷刷流下来。在爸妈一再追问下,邵微说出了真相。当天下午第二节数学课上,老师布置作业出教室门后,邵微和同桌讲起了“悄悄话”。过了一会儿,老师突然冲进来问:“哪个讲小话打闹?”学习委员说了4个同学的名字,其中也包括邵微。随后,老师严厉地把他们4个同学喊上讲台,命令他们分成两组互相打嘴巴。当时和邵微对打的是男同学,刚开始两人都不敢打,钱老师骂了一顿叫他们快出手。不得已,随着“啪啪”的声响,纯真的两个孩子流着眼泪打起了对方。据邵微说,当时老师还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计时间,令他们打15分钟后才能停。钱老师看着学生打起来又走出教室门,过了10多分钟回到教室才让他们停下。 疑问——16名学生曾被罚“掌嘴” 这次“掌嘴”带来的后果,让邵卫国和妻子万万没有想到,虽然当天下午找到学校后,校长也带着邵微到村卫生院开了药,但晚上邵微一直无法入睡,哭喊疼痛到天亮。随后几个月时间里,邵微先后在武定、昆明住院医治。昨天法庭上出具的两份司法鉴定证明,邵微面部软组织钝挫伤;右眼钝挫伤后视力明显下降,眼损伤与视功能障碍九级,伤残鉴定九级。 往返昆明、武定为邵微医治,讨说法,邵卫国夫妇卖掉家里50多只羊,花了上万元。据他们介绍,这期间,除第二天班主任钱学梅到家里道歉之外,学校和钱学梅没有给邵微支付过任何医药费用。无奈之下,邵卫国一纸诉状把钱学梅、武定县田心乡中心学校、以及在当时与邵微对打的小伟同时列为被告告上法庭。邵微说其实这样的体罚已经不是第一次。据她介绍,只要在课堂上不听话,就经常被老师罚,常见的方式是罚站、还有蹲马步、惩罚更严厉的就是让同学对打,2年级时邵微就曾被“掌嘴”,那次由于互相对打的都是女生,打起来时很轻,并没有发生意外。而让邵微记忆最深的其中一次,由于全班学生都没有完成作业,全班16名学生被罚相互“掌嘴”。但邵微的这个说法,记者没有从校方得到证实。 证明——小伟也是“掌嘴”受害者 邵微的遭遇,得到了与她相互“掌嘴”的学生小伟证实。昨日在法庭上,小伟妈妈说,邵微被打后,她问自己儿子发生了什么?小伟说由于他和同桌讲“悄悄话”,就和其他3个同学一起被喊上讲台,老师命令他们互打嘴巴。最先谁也不敢动手,但是在老师呵斥下,他们不得不打。小伟妈妈说,自己成为被告觉得很委屈:“我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应该负全部责任,我们又不能陪孩子去上学?”据了解,小伟当时也被邵微打伤了,只是由于邵微打得轻,因此伤得并不重。他们认为,小伟也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昨天休庭时,记者采访小伟,他依然一脸恐惧:“老师叫我们打,还不让我们停手。” 还有一份证明是邵卫国为了讨说法四处上访,武定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调查后在2005年开具了一张“由于要求解决邵微伤害事件信访件的答复”,这份答复上称:邵微在课堂上讲小话,被班主任钱学梅变相体罚一事情况基本属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县教育局已对钱学梅记大过处分。至于体罚后造成的伤残问题属法律范畴,我局无法答复。邵卫国说,在协商过程中,本来钱学梅已经答应赔付医药费,但同时她又提出了一个要求,因为邵卫国一家上访给她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要邵卫国一家赔偿她的名誉损失,因为这个要求他们无法接受,协商未果。 老师——我只是罚他们擦黑板 昨天在法庭上,关于邵微伤害是如何造成的成为争议焦点,当事双方分别从班上同学中取证,说法不一。被告方认为,两个孩子互打时老师并不在现场,因此“体罚”一说不能成立。接受记者采访时钱学梅说,当天她因为生病出教室吃药,回到教室后发现邵微和其他几个同学在教室内打闹,经过她调查,邵微在课堂上和别人挠痒痒,当时她非常生气,就把4个同学叫上讲台说:“你们手痒就罚你们擦黑板。”随后她就出了教室。等她回到教室,发现邵微和小伟打了起来,她当时就上前制止了。因此,她认为,邵微造成的伤害并不是她叫学生打的。 利米小学的校长张春也说,经过他们调查,钱学梅并没有唆使学生互相打嘴巴,当邵微和小伟打起来时,钱学梅不在教室内。在问到学校以前是否经常用罚站、蹲马步、互打这样的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时,张春告诉记者,农村里的学校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在我们学校,这样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偶然会有几次。”辖属利米小学的田心乡中心完小代理人认为,学校在这个事件中并不应该承担责任。 那堂数学课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能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昨天,庭审一直从上午8时30分持续到下午4时,争议不断。两个孩子的父母都希望:“学校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武定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法律链接 23日,针对现行法律未对未成年人享有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的状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老师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学校老师若对未成年人说出类似“你比猪还笨”、“你简直就是个废物”、“你缺心眼啊”等侮辱性语言,将会受到惩处。草案还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学校的教职工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这堂“法律课”该不该上 采访这个事件时,我一直心怀善念,希望那位老师不是孩子们说的那样残忍。但是,当看到两个年仅10岁的孩子坐在法庭原告和被告席上,用纯真的眼神看着对方时,我的心一直在颤抖,他们还是孩子!他们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庭是用来干什么的?开完庭后,邵微还纯真地问记者:“叔叔,敲桌子的那个是用来做什么的?”两个孩子的父母说,原本两家人同在一个村,是很好的邻居,两孩子也是很要好的伙伴,但法庭上对视之后,都觉得好像成了“仇人”。纯真的背后有仇恨的对视,我不知道这在两个孩子心灵里会有多大的创伤?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律师说了一句话:“让孩子打孩子的,远比老师直接打孩子一巴掌罪恶得多。”如果“掌嘴”事实存在,我们不敢想象这位老师当时想什么?难道她除了教孩子书本知识之外,还要教会孩子怎么打人? “悄悄话”事件不论结果如何?当这位老师和自己的两个学生同坐在法庭上时,这样的“法律课”是每个人都最不想看到的。我不知道老师在想什么?但我觉得,至少她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对两个孩子说声:“对不起,下课了!” 李 荣(春城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