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检察机关推行人性化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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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17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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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郑州8月23日消息 (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周庆华 王健)一名涉嫌玩忽职守的案件当事人被传唤到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询问时,发现当事人身体不适,120急救中心的医生、护士当即来到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对当事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由于精神紧张导致血压有所升高,属人体正常生理反应。医生、护士为其准备了应急药物,保证了询问的正常进行。日前,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了解到,郑州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推行人性化办案,把案件当事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充分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以来,郑州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办案安全。在办案中,他们把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和医院建立办案医疗协作联动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之前,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立即通知联动医疗机构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为其检查身体,根据身体健康状况确定讯问方式。在讯问过程中,医生、护士在办案工作区全程陪同服务,发现其身体出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地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保证了办案安全,还充分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法律界人士说,郑州市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不仅保障了办案安全,而且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人权的办案理念。 据了解,2006年以来郑州两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无一出现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等办案安全事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