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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发廊寻欢不成开枪打伤4人(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男子在发廊寻欢不成开枪打伤4人(图)

王雄受审。 黄叶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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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文刚 通讯员 黄叶华) 他一脸斯文,却被指控犯下多宗罪行;他嗜血成性,却认为自己是酒后乱性所为。今天上午,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将王雄推上海口中院的被告席。

  王雄是琼山人,小学毕业后便浪迹江湖,染上种种恶习。2000年2月3日,王雄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后被取保候审,随即潜逃。逃亡的日子,王雄变本加厉,屡屡犯案。

  发廊寻欢不成开枪乱射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25日凌晨1时许,王雄途经海口市金宇路一发廊时,看见屋里有多位女孩,便进入该发廊,要求一名叫小霞的姑娘随他出去交易,遭到拒绝。在场的小王等人向王雄说明发廊不提供性服务。这时,在发廊外的小陈等人也走进店内劝说,惹得王雄勃然大怒,但见对方人多势众,讨不着什么便宜,便骂骂咧咧搭车离开。

  当日凌晨2时许,怀恨在心的王雄携带一支手枪再次返回这家发廊。看到跟他发生争执的小陈等人还在店内,便持枪对着发廊店内的小陈、刘某、朱某、小王和小霞等人进行射击,将刘某、小陈、朱某和小霞等人打伤。子弹打完后,王雄乘坐一辆“摩的”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刘某腰部和腿部被枪击成轻伤。

  以归还赌资为由抢走近万元

  2003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王雄以归还赌资为由,伙同“文仔”(姓名不详)将海口一西餐厅的老板陈某约到正义路路口处。“文仔”用王雄当场提供的一把弹簧刀顶住陈某的喉咙,王雄威胁陈某交出1万元。王雄和“文仔”当场从陈某身上抢走人民币3900元。

  后王雄和“文仔”又强行带着陈某到府城陈某家中,又抢走现金6000元。

  逃进龙昆沟还捅伤3人

  2003年11月25日晚,王雄及其朋友在龙昆北路中华园时代广场喝酒。当晚11时许,在中华园时代广场大门,王雄无故伸手打了迎宾小姐古某的脸,并因此与上前劝阻的曾某、罗某、杨某等保安人员发生争执。

  争执中,王雄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匕首,将罗某腹部刺伤,后朝龙昆北路方向逃跑。在龙昆北路的排水沟边,王雄又持刀刺到了随后赶来的保安人员周某的腰部。紧接着,王雄跳下排水沟走向对面公路;爬上排水沟时,再次刺伤追赶他的保安的腹部。

  经法医鉴定,罗某和杨某的腰部损伤分别为重伤和轻伤。

  当场缴获手枪和子弹

  今年2月8日晚9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公安局海府路派出所的民警在海秀路国宾大酒店附近,发现王雄刚好坐上一辆中巴公共汽车离开。该派出所民警立即开车对其进行跟踪,并在琼州大道将王雄抓获,当场缴获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子弹3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雄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王雄为自己辩护道:“第一宗定我故意杀人罪,不属实。我不是故意杀人,当时喝了很多酒,脑袋有点控制不了。”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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