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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公公女子获刑8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0:40 新京报

  前夫一家法庭表态“能不追究就不追究”,加之其有自首情节获轻判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常鸣)“我现在天天都在心里说:”爸爸,你看见我后悔了吗?’“昨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玉青有期徒刑八年,这位砍死前夫父亲的女人泪流满面,表示不上诉。

  照顾多病公公近10年

  陈玉青年仅35岁,却已满头白发。法院查明,陈玉青与丈夫结婚近10年间,一直负责伺候体弱多病的公公。2005年6月,陈玉青与丈夫协议离婚。陈玉青说,虽然离婚了,但与公公之间的情分并没有割断。“公公没病的时候对我不错,我发过誓,会一直照顾他。”

  今年1月28日,农历除夕,陈玉青带孩子来到公公姜老汉的住处一起过年。因为姜老汉不住地辱骂,陈玉青拿出菜刀向其砍去。看到满头是血的公公,陈玉青马上打了120和110.但是公公还是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陈玉青的前夫姜先生作为证人出庭,并表示“我父亲年老多病,脾气暴躁,动不动就骂人,她做得相当不错,伺候得相当不容易。”

  姜先生同时表态,“全家人的意见是,陈玉青替我们付出了不少,能不追究就不追究了。”出庭作证的居委会的一位大妈也证实,姜老汉性格有些孤僻,脾气很大,邻居们都劝过他。

  告诉儿子“妈妈出国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玉青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在案发后立即报警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家属表示了对陈玉青的谅解,故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宣判后,陈玉青对记者说,她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对公公做出了那样的事情。

  她说自己一直都在做善事,曾数次无偿献血,做过义工,在家照顾公爹不能去工作时,还每月坚持给一名甲亢患者捐120块钱。

  陈玉青的前夫说,儿子现在才7岁,不敢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只是说妈妈出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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