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房款被骗悬赏18万“通缉”开发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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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5: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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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汗钱买来的住房和门面竟然早已被开发商抵押,12位业主被骗房款192.3万余元!昨日,一纸征集失踪开发商线索的“通缉令”惊现江北。受骗业主宣称,悬赏18万元“通缉”开发公司两位老总。据业主代表汪先生称,此前几天,他已将300余份“通缉令”张贴在市内各繁华路段,现已接到数十个报料电话。接受采访的律师认为,业主的这一过激做法涉嫌违法。
悬赏18万“通缉”两房产老总 昨日中午12时许,江北区洋河一村某大厦门前聚了不少人,记者走近一看,一个瘦小的中年男子正往墙上贴东西———“通缉令”!醒目的黑字标题吸引了过往群众,大家纷纷围观议论。 中年男子自称汪铈洲(化名),是这场骗局的受害人之一,同时也是“通缉令”的发起者。由于开发商“人间蒸发”,12位业主代表决定拿出受骗房款180万元中的10%,即18万元作为悬赏金额,“通缉”两名老总:知晓其蛛丝马迹,打电话通知当事者奖励3万元;发现两名老总并扭送公安机关,奖励5万元;对案件最终侦破有重大贡献者,奖励10万元。 老板跑了192万房款“泡汤” 汪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买房受骗的来龙去脉。1997年12月,汪先生和哥哥一道在当年的房交会上购买重庆某物业开发公司在江北区嘉陵四村开发的竹林村商住楼两套一室一厅商品房,兄弟俩在2天时间内向开发商支付了95%的房款,共计11.6万余元。“半年后,我们搬进了新居,但烦恼随之而来。”汪先生称,由于水电气的供给和“两证”等问题,他们一直和开发商扯皮,“1998年4月,开发商位于江北的办公室人去楼空。” 随后,汪先生等人发现,他们购买的商品房早在1年多前就被抵押给了另一家公司,“由于这一变数,尽管我们和开发商签了合同,也交足了房款,但却拿不了‘两证’。”后经查证,卷入此次纠纷的业主共有15户,涉及房款金额192.34万余元,其中受骗金额30万以上的有2户,上10万元的有6户,金额最多的李姓业主被骗38.8万元。 迫于无奈12业主发“通缉令” 在多方寻找解决途径未果的情况下,15位购房业主中的12位决定通过“非常手段”自行了断,经过商量,汪先生等人商定联手“通缉”某物业开发公司老总姜某、罗某。“通缉令”对二老总的年龄、出生年月、口音、外貌特征等信息作了描述。汪称,二人属恶意诈骗,“9年来东躲西藏,但其主要活动区域在重庆市区。” 随后,记者拨打了“通缉令”上提供的其他受害业主电话,得到了他们的印证。正在成都出差的陆先生接受电话采访时称,开发商跑了,业主的购房款打了水漂,房子也成了“黑户口”,“为了维权,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呀!” 决无戏言不付酬金愿吃官司 据汪先生介绍,“通缉令”一共印发了近千份,他一人就“认领”了300多份,从7月31日起到昨日,他发动亲戚朋友在主城区各繁华路段奔走,已经将300多份全部张贴。据称,“通缉令”效果明显,几天来仅他就接到30多个报料电话,市民向他通报了罗某的一些家庭情况,包括其妻子和岳父母的住所与工作单位,但目前两个主要负责人的下落仍不明朗。 汪先生称,款项追回之日就是悬赏兑现之时,“我们庄严承诺,为所有举报人和促成案件侦破的有功人员保密。”汪称,他们作出的悬赏承诺决无戏言,“我们可以与知情人签订合同,真出现不付酬金的情况,他们完全可以告我们。” 律师说法“通缉令”涉嫌违法 汪先生等业主公开张贴“通缉令”征集线索的方式是否合法?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梅劲律师称,如果“通缉令”所言事实属实,无侮辱性语言,则不构成名誉侵权,但不能使用“通缉”二字。因为“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出,任何社会单位或个人无权印发“通缉令”。 针对“通缉令”上使用的“诈骗集团首犯”、“诈骗集团主犯”的表述,梅律师认为,未经司法机关定性不能冠以此称谓。有鉴于此,梅认为,业主代表此举不具备法律效力,涉嫌违规违法。 记者徐建实习生鄢天健摄影黄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