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可获资助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41 中国广播网 | |||||||||
|
中广网沈阳8月9日消息 (记者耿旭) 8月8日,据沈阳市残联透露,今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沈阳市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可获得2000元以上的资助。 据悉,此次资助的对象是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或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受资助条件为必须是沈阳市常住户口;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残疾人证;家庭为低保边缘贫困残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