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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朝鲜籍妇女人贩子被判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20: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14日消息(记者阿都钦、赤峰电台记者静美琪、王艳国)近日,内蒙古宁城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林某两人拐买朝鲜籍妇女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4年末,朝鲜籍妇女金英素、金英玉姐妹从朝鲜偷越国境到中国,后被张某、林
某等人拐卖到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宁城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此案被害人系外籍人,社会影响很大,在认真审查后,从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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