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堤桥孔建起16套租赁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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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0:34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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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堤桥孔已建起16套简易房 本报讯眼下正值汛期,江河防洪大堤的安全尤为重要。沙坪坝区汉渝路码头嘉陵江右岸的中渡口大堤桥孔,却冒出16套租赁房。昨日,市防汛办、沙区防汛办认定这些建筑违
9日,记者发现中渡口有3个大堤桥孔建起了简易房,有一层的,有两层的,每套房子都有编号,共16套。这些房子里外都是瓷砖饰面,装有不绣钢拉闸门,面积为几平方米至十多平方米不等,部分房内还装有挂式空调。 当日上午,正好有两艘沙船在卸货,一些工人在距江面三四米的14号房煮饭。工人们称,只是临时租赁这房子,水淹上来了就搬走。 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运沙坪坝分公司)货运科唐坤龙介绍,这批房子是该分公司的,已竣工半个月,投资了80多万元;现租赁给码头工人,每间每月150元。 市港航监督局地方海事局直属处四所汉渝路监督办公室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从船员和船只安全角度讲,这些房子建好后,随着水位上涨,在此卸货的船只肯定会与房子发生碰撞,不但滋生纠纷,还有安全隐患。为此,市公运沙坪坝分公司在修建之初,他们曾打招呼不能建,对方没予理睬。 这些房子到底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没有?为何建在大堤桥孔上?昨日记者向沙区防汛办咨询。该办副主任陈敬云称,市公运沙坪坝分公司从来没在他们那里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建房位置属嘉陵江主干道,必须由市水利局审批。 10日,市防汛办闻讯此事很吃惊,该办周先生表示,按《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大堤桥孔建房属违章建筑。该办当即责成沙区防汛办调查此事。 市公运沙坪坝分公司经营管理科科长杨五一告诉记者,2002年,公司就与沙坪坝建设开发公司签订协议,码头的产权属公司,因此公司的确没在规划和河道管理部门办建房手续。杨五一说,建房的目的主要是加强码头管理,通过建简易租赁房,给码头配备规范的配电房,同时避免码头工人在岸边乱搭乱建,影响码头形象。 昨日,沙区防汛办已向市公运沙坪坝分公司发了通知,要求限期拆除这些房屋。 记者杨登权/文杨帆/图网络编辑:李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