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堤坝上违章建商亭太不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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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9:15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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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俊峰
水上公园内松花江边设立的钓鱼棚。
水上公园内用于娱乐和餐饮的出租房。 防洪堤坝上因防洪需要本不该有任何建筑,但在哈尔滨水上公园紧挨松花江边的堤坝上却出现了若干用于经营的小房子,随着汛期的来临,这些建筑成为防洪隐患。 6日,记者在哈尔滨水上公园内看到,从水上公园入门处开始,何家滩堤近60多米的堤坝上,并排建了10多个简易房子,这些房子大多有卷帘门,一些房子内已经有业户在经营。 在此经营的业户告诉记者,他们去年就租下堤坝上的房子用于经营游乐、饮食业等,每年从5月1日到10月1日为经营期,租赁费3500元,再加上2000元的抵押。公园堤坝下的沙滩上还建有5个钓鱼棚,在此钓鱼的人告诉记者,这些小棚子也经过公园准许经营,每年要交纳500元管理费。 记者拨通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滩涂管理办公室的电话,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堤坝上的简易房子在建设水上公园的时候就有,是临时建筑,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出租出去变为经营用房,这些房子绝对是违法的。 记者又拨通了哈尔滨天鹅水上公园综合部的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单位领导都出差在外。 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哈尔滨河道管理条例》上明确规定:禁止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建房、打井、进行考古发掘及开展集市贸易等活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