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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家臭味相投合伙偷貂 走“捷径”未成双双获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2:51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亲家合伙干起了偷盗的勾当,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近日,即墨法院开庭审理盗窃水貂案件,昨天判决已生效。

  2005年12月25日,张某盗窃即墨市某养貂厂水貂15只,获得赃款4800元。次日,又伙同老乡刘某和陈某,盗窃崂山区养貂厂水貂47只,价值人民币近17000元。

  经调查,三被告均为山东郯城县人。被告张某系无业游民,被告刘某与陈某系亲家俩,以捡废品谋生。亲家俩觉得盗窃是挣钱的“捷径”,便和张某一起实施偷盗。

  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3年半,亲家俩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半。(田明武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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