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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强暴“产婴证奸”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0:15 新京报

  贵州当地法院终审判施暴者入狱7年;律师称此做法是误区

  新华社贵阳7月5日电(记者何云江)看着睡得正酣的婴儿,16岁的英子十分无奈。英子被打工店老板强奸后发现怀孕时,报案已无证据。为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英子及家人决定———“产婴证奸”。日前,施暴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两次被强暴不敢声张

  英子家住贵州省贵定县乡下,由于家穷,刚读完小学4年级便辍学。2004年5月,英子来到贵定县城关一家五金店打工。其间,英子住在18号门面房,现年46岁的店主邱某夫妇住隔壁17号门面房。

  2005年1月的一天,邱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到贵阳去了。当夜,邱某酒后强奸了英子。英子告诉记者,次日10时许,邱某拿刀威胁她,如果把昨晚的事讲出去她就得死。当日23时许,邱某又将英子强暴。

  英子回家过年后,就再没有到邱某家打工。英子所受的委曲,一直不敢向人提起。进入9月,化验结果表明英子怀孕了,英子向亲人讲述了她被邱某两次强奸的事,但邱某否认。当天,英子家人报案。

  产下女婴做亲子鉴定随后,邱某写了一份“协议书”,答应一次性付给英子医疗费、生活营养费8000元,同时向英子家人道歉。英子家人拿到“协议书”后,民警将邱某带走。后来,警方告诉英子家人,由于报案太晚,没有证据证明邱某的犯罪行为。英子和家人便做出了惊人的选择:生下孩子。10月29日,英子产下一女婴。

  当地警方通过对女婴及邱某的DNA做亲子鉴定,认定邱某确系女婴的生物学父亲。日前,当地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7年。

  不产婴也能鉴定凶手

  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江勇律师认为,受害少女“产婴证奸”其实是个误区,生下孩子仍然要面对举证难的问题。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所DNA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周强介绍,其实这种情况下做DNA亲子鉴定大可不必产下婴儿,通过提取胚胎茸毛、羊水穿刺术等均可达到鉴定目的。

  据悉,由于家境贫寒无力抚养孩子,小英及其家人打算就孩子今后的生活及教育等费用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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