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挥霍公款50万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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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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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建)12年间,垫江县某镇财政所预算会计张某挪用单位公款炒股、赌博,导致50余万元巨款无法退还。昨日,垫江县法院以张某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2月至2005年6月,张某在任垫江县某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期间,采取私填或偷填现金支票并私盖自己保管的公章、偷盖所长的私章取款以及收取现金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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