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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司机二次辗轧致人死亡案疑犯被判死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0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30日对汽车司机马英豪“二次辗轧”致人死亡一案作出判决,马英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9797.2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7日22时40分许,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在逆行车道上将被害人撞倒,继续南行约80米,稍作停顿后又驾车调头返回,从被害人的身上
辗轧过去,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英豪在交通肇事撞人后,开车掉头返回辗轧被害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马英豪表示不服此判决,将提起上诉。 记者马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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