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司机二次辗轧致人死亡案疑犯被判死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01 法制日报 | |||||||||
|
本报讯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30日对汽车司机马英豪“二次辗轧”致人死亡一案作出判决,马英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9797.2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7日22时40分许,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在逆行车道上将被害人撞倒,继续南行约80米,稍作停顿后又驾车调头返回,从被害人的身上
被告人马英豪表示不服此判决,将提起上诉。 记者马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