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三院索要欠费77万 死者单位称收费有问题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4:19 竞报 | |||||||||
|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中国地图出版社退休干部侯明禄,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进行切口疝修补术,花掉了125万元医疗费用却不治身亡。医院将死者两个儿子及地图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偿清77万元医疗欠款。昨天,海淀法院重审此案。 北医三院诉称,肖万全,肖万生的母亲侯明禄因病在该院住院治疗,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但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其在该院治疗费用共约125万元,作为儿子,肖万全和肖
该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地图出版社支付北医三院61万余元。判决后,三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一中院二审,昨天该案被发回海淀法院重审。 地图出版社代理人提出,出版社不应该作为被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患者,与本单位无关。 另外,出版社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证明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侯明禄因麦氏切口疝住进北医三院进行切口疝修补术,术后并发肠瘘等症,院方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均未对并发症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全身性二重感染的处理也存在不足,对侯明禄的死亡有一定影响。 另外,地图出版社认为,医院仅提供了医疗费的总数,没有明细。“按照侯明禄住院568天算,她每天要打28.28针,这可能吗?而且‘丙种球蛋白’针剂结算单数量比医嘱单数量多了66支,多出5万多元。”此外,还有多处医嘱单与结算单矛盾的地方。 死者侯明禄的一个儿子也到了法庭,他表示,由于没有继承父母的财产,因此,药费也不应该由他承担。另一个儿子则未到庭。 北医三院的代理人表示,被告提供的司法鉴定是单方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他表示将向法庭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标准。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判决,医院代理人在庭审后匆匆离去,并未接受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