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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与女友同居10年后被赶出家门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3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来源:12348

  一位七旬老人和40多岁的女友同居10年,却被赶出家门。老人愤而将负心妇女告上法庭。

  老人10年前与该妇女相识,当时女方刚离婚,带着个几岁的孩子。老人也是独身,
想找个伴,双方不久就同居了。老人曾想结婚,却因种种原因没有结成。老人用自己的退休工资维持两人的生活开支,包括女方孩子的学费,还以女方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从首付款到归还银行贷款,他都出了不少钱。但最近,妇女对老人的态度特别恶劣,原来她在外边又结识了一个年龄相近的男子,直至与其同居。该妇女仍觉得不满意,干脆将老人赶出家门。老人无奈,只能打算与对方算算这几年的经济账,讨回属于自己的钱。(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

同居关系一般不受法律保护,解除同居关系也比较简单。如果没有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法院一般不受理诉讼请求。这对同居者有财产方面的纠纷,老人有权利到法院起诉。可以通过同居双方的收入、银行交款记录等方面的举证,证明女方现有的房子等财产中有自己的出资,并要求对方归还。至于平时的生活开支就难以计算了,不容易要求对方归还。(148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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