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与女友同居10年后被赶出家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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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2:3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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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来源:12348 一位七旬老人和40多岁的女友同居10年,却被赶出家门。老人愤而将负心妇女告上法庭。 老人10年前与该妇女相识,当时女方刚离婚,带着个几岁的孩子。老人也是独身,
律师说法:同居关系一般不受法律保护,解除同居关系也比较简单。如果没有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法院一般不受理诉讼请求。这对同居者有财产方面的纠纷,老人有权利到法院起诉。可以通过同居双方的收入、银行交款记录等方面的举证,证明女方现有的房子等财产中有自己的出资,并要求对方归还。至于平时的生活开支就难以计算了,不容易要求对方归还。(148值班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