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房客遭房产公司诈骗 损失五万在网上留下遗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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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1:28 广西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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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本报记者)“你们对广屋公司的报道我从网上知道了,非常感谢生活报对广屋公司的报道,这会让其他市民不再上当受骗。我也是受害者之一,至今广屋还欠着我近五万元房款没有给,在南宁的卖房经历让我刻骨铭心,一辈子都忘不了。”6月23日,远在江苏苏州的王先生打通本报热线,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 房子被卖却得不到房款
王先生是哈尔滨人,2003年3月他与妻子来南宁工作。当年5月他们在江南金湾花城贷款购得住房一套,为此他从兄弟姐妹手里借款7万余元,加上积蓄和贷款21.7万元,合计近30万元。 2004年6月,因工作变动需要离开南宁市,王先生打算将房子卖掉,以解除贷款的压力并偿还债务。很快,他与做生意的南宁人谢先生(化名)达成了购买意向,价格32.9万元。因为涉及到银行垫资解押,买方希望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于是委托了广屋公司办理。同年7月1日,他们与广屋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由广屋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买方负责,广屋负责垫资解押款约20万元,他要为此付出6700元的高额利息。 王先生把身分证、房产证、房屋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全部提交给了广屋公司。广屋公司的办事人员说整个手续需要5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2004年9月份,广屋公司通知王先生说公司把房产证、房屋备案证明等材料弄丢了,需要他们配合补办,然后才能继续办理手续。王先生虽感到事情蹊跷,但也只能照办,可一等就是4个月没补办完成。而在没有办理卖方银行解押和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广屋公司为买方办理了贷款。买方开始了银行月供,却仍然只能住在租赁的房子内,不能得到自己的住房。 2005年2月份,看形势不妙,王先生立即通知了房产局交易中心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停止办理该房的交易手续,除非本人到场,并出了一份声明。当天,广屋公司一位经理,打电话对他进行人身威胁:“马上撤掉你的声明,否则立即就会有人去搞你。”同年4月5日,广屋公司律师韦某建议王先生继续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办理时间:由他配合广屋在4月11日前完成过户手续,广屋完成垫资解押,5日内将房款交给他。到4月末,房屋过户手续完成,谢先生付清房款,但王先生仍得不到房款。 申诉材料暨“我的遗言” 广屋公司拒不支付房款给他的理由五花八门:领导不在,没有批复,账上没有钱等等,在此期间他曾经向南宁市有关部门反映,不了了之。 2005年7月末,他再次借债委托南宁中司律师事务所,准备起诉。广屋看他不肯放弃追款,而且将要起诉,于是提出支付一部分给他,条件就是,要他撤销起诉。他被迫撤诉了,2005年8月,他拿到了第一笔房款2万元,此后再无消息。当时他已经在南宁滞留了近两年,没有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全靠举债度日,日子极其艰难。 9月份,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再次委托南宁金北斗律师事务所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诉讼,但马上他就收到了一些陌生人的威胁,要追杀他,他被迫离开当时居住的房子,另外租房居住,躲避对方,晚上基本不出门,回住处也要绕几个圈子。 10月份,广屋公司律师韦某通知他,这个钱就不打算给他了。在接连接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10月末,他选择离开了南宁,把一切委托给了律师。去年10月中旬,江南区法院开庭,他没敢出席。他的律师也建议为避免出现意外,最好不要出庭。 今年3月份,他决定不再沉默,他说如果南宁不能解决就去北京,躲避不是办法,危险也要面对,3月16日他在网上写了一封“申诉材料暨我的遗言”,这封邮件他设置了包括公安部在内的19个有关部门的和媒体的定时发送,如果他在15天不进行时间修改,邮件会自动发出,说明他已经遇到危险了。希望收到邮件的部门或人员,能站出来,替他申冤。他说,后来金北斗律师事务所陆续把广屋还给的房款寄给他,他不敢回南宁。“广屋至今还欠着我近五万元房款没有给!”想到那场卖房经历,王先生都还后怕。编辑:韦怡作者:本报记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