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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抢劫盗窃入狱12载今朝盗窃两万被判12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3:1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20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 通讯员 李明君)我市一男子先后因抢劫、盗窃入狱12年,出狱后继续疯狂作案,偷窃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近日,法院以构成累犯判处其再次入狱12年。

  今年32岁的张某曾因抢劫被判刑5年,1995年刑满释放。1996年,张某又以盗窃罪被判刑10年。2003年7月,张某被提前释放,但他仍不思悔改。2005年3月至6月期间,张某伙
同他人先后7次在长清区某厂、肥城市某煤矿等地盗窃圆钢、齿轮、钢板、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物品,盗窃数额共计20220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盗窃数额巨大且系累犯,根据相关规定,可以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故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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