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劫杀2人并分尸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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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47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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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下午,结伙实施抢劫、敲诈勒索、杀人的四名累犯,分别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从重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被告人孙某伙同薛、韩二人预谋实施抢劫并杀人灭口。他们以与被害人议事为由,将陈某及女友骗至南京定淮门某租住房内,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劫得两人手表、金饰、人民币数万元。随后分别将两人杀害并分尸。2004年12月22日晚9时许,该
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孙某、薛某、韩某死刑及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5万元。 (龚达继雄周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