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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劫杀2人并分尸被判死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4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结伙实施抢劫、敲诈勒索、杀人的四名累犯,分别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从重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被告人孙某伙同薛、韩二人预谋实施抢劫并杀人灭口。他们以与被害人议事为由,将陈某及女友骗至南京定淮门某租住房内,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劫得两人手表、金饰、人民币数万元。随后分别将两人杀害并分尸。2004年12月22日晚9时许,该
犯罪团伙驾驶一轿车分两次将装有两被害人尸块的铁箱抛至宁马高速公路江宁河大桥下。隔日凌晨,上述三被告又与孙某窜至该市洪武路某室,骗门进入房间,持刀枪对被害人仲某及其女友进行威胁,并实施捆绑。当孙、薛二人将被害人押至楼下时,仲某施计挣脱并报了警。四被告人很快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孙某、薛某、韩某死刑及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5万元。

  (龚达继雄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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