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团伙敲头抢劫杀害五人 四名首犯被执行死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5:3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谭勇 通讯员 郑军 朱建锋) 2006年6月16日上午,曾严重危害豫北地区社会稳定的“敲闷锤”系列案的张彬、魏现军等四首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了解,自1992年至1996年,被告人张彬(男,34岁,山东省济宁市人)伙同他人在山东省济宁市故意杀害3人、抢劫3起,抢劫财物价值23万余元,盗窃59起,盗窃财物总价值56万余元,被公安部列为督捕逃犯。由此,张彬化名刘军,并于1998年因犯贩卖毒品、非法
持有毒品罪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7月刑满释放后,张彬窜至焦作市,纠集在狱中认识的被告人魏现军(男,34岁,河南省嵩县人)等10人,自2002年8月至2003年5月,先后在焦作、安阳、洛阳、濮阳、济源等地疯狂实施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活动39起。以上合计,张彬等人共实施犯罪102起,杀死5人、致伤8人、抢劫财物价值50余万元,盗窃财物价值7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彬等5人死刑,其中1人死缓,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16日,焦作中院遵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对四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