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赢官司当庭吃掉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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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8:18 潇湘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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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桃源县法院近日开庭审案时发生了令人吃惊的一幕:被告妻子余某突然抢走主要书证,不听劝阻,当庭咀嚼吞咽。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法庭纪律,桃源县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被告为桃源县人高某,他称自己与同镇居民李某协议合伙购买镇政府拍卖的部分房产,因双方关系很好,便未签订书面协议。李独自一人参与竞买成功,并交付购房款8万余元
庭审中李出具了购房发票原件一份,上面记载的交款人只有李某一人,以此来证明该房系其一人购买。坐在旁听席上的余某趁高的律师辨认该发票时,冲上前去一把抢过发票塞进口中吞咽下去。 鉴于此,审判长当即宣布休庭,将余某带至该院执行局,经院长批准,对余采取了上述制裁措施。梁建军 彭志红 曾妍 周森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