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出租车抵押骗贷 被判刑后60辆出租车盼“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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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57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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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贺东旭 2004年7月的一天,佳木斯市佳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名车主蔡先生欲卖车,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被告知他的出租车已被公司抵押给银行了。蔡先生很气愤:自己的车怎么在他不知晓的情况下就被抵押了呢?2004年9月,该公司有50多名车主到车管部门检车时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出租车同样被抵押给了银行。
日前,随着佳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困扰出租车车主们多年的谜团露出冰山一角。 公司经理作假骗取贷款 佳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是佳木斯市规模较大的出租汽车公司,2003年有300多台出租车,绝大多数是挂靠到该公司的私人车辆。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陷入困境。为摆脱困境,公司经理齐某想到了作假骗取银行贷款的险招。 2003年10月10日,佳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佳西支行(以下简称佳西支行)申请贷款300万元,用于采购轿车50台。 齐某给银行的申请书上称,公司年总利润达511万元,每年用于还贷资金达341万元,夸大了企业的经济实力。并作虚假的会计报表,隐瞒了公司有贷款和欠债没还的事实。同时向贷款银行出具虚假的购车首付款收据。 佳西支行于2003年12月25日与佳联公司签订了“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在办理贷款期间,齐某将挂靠公司的60台私人出租车抵押给银行。 骗贷殃及无辜车主 银行贷款发放后,齐某改变部分贷款用途,将其中150万元用于还以前的欠款和贷款。而且,贷款所购车辆只有11台抵押给银行。 齐某用挂靠公司的出租车抵押的行为逐渐被车主们发现,迫于压力,齐某于2004年9月2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此后,抵押给银行的60辆出租车被“扣压”。虽然出租车还在继续运营,可不允许出卖和换新车。 出租车车主王先生说,他1999年买车开始从事出租车营运,一直挂靠在佳联公司。当时,他与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协议规定:车主拥有车辆所有权、牌照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他早就想更换新车,可车被抵押换不了。去年,他修车就花去8000余元,一年下来,辛苦没少吃,还赔了钱。 另外还有租赁公司车辆的车主,可他们租赁期限已满,车辆所有权早归个人所有。车主盛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出租汽车租赁经营合同书”。合同规定:租赁人一次性交首期车款2.4万元,月付车款4000元,租赁期满13个月后,车辆所有权归租赁人所有。签订合同时间是2001年6月4日。 被抵押给银行的出租车,除像王先生由于不能更新而赔钱运营外,还有想卖车的车主,他们只能望车叹息。 抵押车仍没“解禁” 法院调查证实,齐某贷款时用于抵押的轿车大部分是在佳联出租车公司挂靠的出租车,其没有所有权。 据了解,车主挂靠佳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后,行车执照和营运证是公司名,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购车人是车主个人。齐某就是拿着行车执照和车主身份证等复印件到银行骗取贷款的。齐某在贷款发放后改变贷款用途,使208万余元贷款无法归还。 日前,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齐某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20万元。 如今,齐某已被判刑,可众多车主的车还在被抵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