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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龄童被高压电击残获赔60余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00 云南日报

  法官驱车百公里送赔款立案10天后孩子就拿到10万元

  核心速读

  昨天,昆明中院的法官驱车百余公里,将立案仅10多天快速执行到案的首期10万元现金,送到被高压电击残的小孩家中。这是昆明中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以来,快速执行的又
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孩子的父母拿到10万元执行款时热泪盈眶地说:“感谢中院执行法官,这可是孩子以后的希望和依靠。”

  案情回放 6龄童被高压电击残

  2004年3月,6岁的徐龙在晋宁县安乐村杨家河村口玩耍,爬上了水泵房旁的变压器,当即被高压电击伤,经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后,伤势严重,第二天凌晨,小孩又转到昆医第二附属医院治疗,期间,先后做过5次手术。同年6月4日,晋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晋宁县水务局、晋宁县水利管理服务公司预先支付6万元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用完后,徐龙因家庭贫困,在尚未康复的情况下,小孩被迫出院。经法医鉴定,徐龙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为二级伤残。

  徐龙及其父母遂将肇事变压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诉至法院,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由晋宁县水利管理服务公司赔偿徐龙411211.62元,由晋宁县供电有限公司赔偿189789.98元。判决生效后,晋宁县水利管理服务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徐龙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赔偿8月底前履行完余款

  5月3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昆明中院执行局了解到被执行人经营情况不好、尚欠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执行人员一方面积极查找、控制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谈话,抓紧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于6月8日自动履行10万元执行款,在确认款项到账后,考虑到申请人距法院较远、来回不便且不安全等因素,昆明中院决定到申请人家中发还案款。昨天早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颠簸,昆明中院执行局法官来到徐龙家中,把10万元现金交到了徐龙的父亲徐国兴手中。剩下的款项,被执行人保证在8月底前履行完全案款项。

  记者了解到,9岁的徐龙才上小学一年级,都是父母用轮椅接送他。他的右手残疾,习惯用左手写字,写的字工整有力,写字的速度比其他同学还要快一些,且成绩优异,上学期考了班上的第二名。

  本报记者柏立诚 实习生洪 扬(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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