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软禁强奸发廊妹被判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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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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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道彬)嫖宿以后,男子爱上了发廊小姐,提出与之耍朋友,遭拒绝后,该男子强行将其关在家中“培养感情”,两月后该女子被家人解救。昨日,南岸区法院以非法拘禁和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年。 去年9月4日,23岁的无业人员刘俊与卖淫女露露(化名)嫖宿后,提出与之耍朋友。遭到拒绝后,刘便将露露强行关在家里,声称要与之“培养感情”。两天后,刘欲与露露发
昨日,南岸区法院以非法拘禁和强奸罪判处刘俊6年徒刑。刘俊对非法拘禁露露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不承认强奸罪,并声称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