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下十万借条 离婚后惹官司法院判丈夫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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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1:20 汉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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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王卫华柳莉)情缘已尽,前夫竟然“赖账”,对结婚期间借的10万元“内债”矢口否认,冯女士为此将前夫告上法庭。昨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女士的前夫肖先生还债。 2003年,冯女士与肖先生感情不和,闹上法院离了婚。没想到的是,3年后两人再次对簿公堂。
原来,2002年7月,肖先生因偿还个人债务和调动工作需要向冯女士借了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两人离婚后,肖先生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肖先生辩称,当初出具借条是应冯女士要求随意而写,是表示不会背叛婚姻,况且冯女士并未给付10万元,起诉也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肖先生对“借款”一说否认,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而冯女士主张的借款事实有借条为证。因双方当时对还款时间未作约定,因此冯女士可以随时向肖先生要求偿还借款,遂作出以上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