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妻网恋和异性见面老夫愤懑 28年夫妻分道扬镳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4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岸 通讯员晨希)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因妻子沉迷网恋,最终导致28年夫妻分道扬镳的离婚纠纷案件。

  郭女士与覃先生于1978年1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79年6月8日生育一女孩,现已参加工作。从2003年底开始,因郭女士迷恋上网,并结交异性网友,到外地与异性网友见面、帮异性网友交手机话费并汇钱给网友等,引起覃先生的不满,双方为此多次发生
争吵。

  庭审中,夫妻双方的婚生女儿证实,夫妻发生争吵后,郭女士曾几次实行家庭暴力,对覃先生进行打骂。现郭女士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起诉要求离婚。覃先生应诉后,对离婚问题表示无异议,但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屋的分割协商不成,双方均坚持要房屋。

  经法院委托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鉴定,该房屋价值为232813元。庭审中,郭女士表示愿意以12万元支付给覃先生作为房屋的补偿款,覃先生则表示愿意以不低于12万元的价钱向郭女士支付房屋补偿款。对于其他共同财产,双方表示自行协商处理。

  因郭女士与覃先生夫妻感情破裂,郭女士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出发,对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判归覃先生所有,由覃先生向郭女士支付房屋折价款12万元;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均同意离婚,故对郭女士的离婚请求,依法应予准许。

  编辑:韦怡作者:黄岸 晨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