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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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9:09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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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桂玲 记者 薛婧 本报讯5月30日,哈尔滨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实施方案,从6月起至10月底,哈尔滨市将组织推进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和出资企业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开展自查自纠、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等几方面工作。治理范围包括: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中的专项治理范围是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市直各部门所属企业、产权交易机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专项治理范围是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 治理工作重点是各企业的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在产权交易、改制重组、招商投资、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产品营销、废旧物资处理、项目招投标、选聘中介机构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转让方和受让方资格审查、组织实施产权交易、办理结算交割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治理与清理“账外账、小金库”工作相结合,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清除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滋生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重要根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