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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义气去斗殴 致人轻伤被判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10:0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州讯 几个年轻人因交友不慎,结伙参与斗殴,致人轻伤,结果日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潘林、黄典福(另案处理)与黄某权有矛盾。2005年6月1日晚9时许,潘林、黄典福纠集被告人陈战、钟弟龙、陈飞、杨龙等人在玉林城区苗园路中学门口附近,对被害人黄某权、黄某拳打脚踢,钟弟龙、陈飞并用砖头殴打黄某权头部,致黄某权轻伤,黄某轻微伤。
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陈战、陈飞、钟弟龙、杨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钟弟龙、陈飞积极参与殴打被害人,是主犯;陈战,杨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案发后钟弟龙、陈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钟弟龙、陈飞、杨龙犯罪时未满18岁,且悔罪表现好,可从轻处罚。日前,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战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陈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判被告人钟弟龙、杨龙免予刑事处罚。 (吴胜农 陈伟红 苏 澄)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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