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可直接找律师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7:5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
本报济南讯“我很想办几件法律援助案件,既可锻炼自己,又能体现自我价值。然而,到所里来找我们求助的却很少。”5月10日,济南一位刚执业不久的律师王女士颇为感慨。据记者调查,虽然有很多人需要法律援助,也有一些律师愿意承办,但直接找律师寻求援助的当事人却很少。 省司法厅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我省有158个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358名。去年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找律师求助,律师可以向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报。经批准后,就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不收取任何费用。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张龙华介绍说,济南市有95家律师事务所,1260名律师。为了服务社会,今年将分4次举行“千名律师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组织律师深入社区、乡村,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他认为,很多需要援助的当事人不主动找律师求助,可能对律师存在误解,认为律师事务所所有的案件都收费。再者,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在写字楼办公,当事人不知道到哪里找律师,这可能也是一个原因。 山东恒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靳德明认为,平时到所里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很少。虽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肯定要补贴经费,但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愿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省城律师刘守宪认为,由于多年来的惯例,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时几乎都是向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再由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或者指定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的组织、协调,也是由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因此,直接找律师寻求援助的当事人不多。他说,全省律师人数多分布广,如果加强宣传,拓宽当事人求助的渠道,对法律援助工作肯定是一个促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