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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两吃 律师虚拟精神赔偿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40 法制晚报

  抓住了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案与普通民事索赔案不同的特点 以及被害人急于获得高额赔偿的心理

  一案两吃 律师虚拟精神赔偿案

  不论哪种形式 刑案被害人不可提精神索赔 在此类“不可能成功”的案件中律师是
最大受益者

  抓住了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案与普通民事索赔案不同的特点,一些律师为了多赚一笔诉讼费,便“忽悠”当事人提起法院根本不予受理的精神索赔诉讼。

  近日,一位资深法官告诉记者,此类“不可能成功”的诉讼在北京的法院渐渐多了起来,2005年比2004年上升了5倍。在这种诉讼中,虽然当事人赢不了官司,所交的律师费、诉讼费都打了水漂,但是律师却能坐收渔利,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抓住百姓心理误区

  律师辟出生财之道

  丰台法院的邢丽华法官告诉记者,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案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索赔案。当人们或者他们的家人由于犯罪行为受到损失时,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偿提出民事索赔,即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这种索赔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包括精神索赔的。

  一些律师抓住了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急于获得高额精神赔偿的心理,便“忽悠”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赔偿。丰台法院民一庭法官李恩舫告诉记者:“很多当事人并不懂法律,当他们知道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不可以提出精神索赔的时候,就想到了这种方式。”

  又据邢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中称,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不论以哪种形式,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都是不能提出精神索赔的。

  “一些律师‘忽悠’刑案中的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赔偿,其实就是在中饱私囊。”邢法官说。

  刑案被害人单独提起精神索赔

  所交律师费标准

  精神索赔金额需要交纳律师费金额

  10万元1万元

  50万元3万元至5万元

  注:表格中所举数据为通常情况下律师收费标准,根据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费收费标准也会有上下浮动。

  刑案被害人单独提起精神索赔

  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精神索赔金额需要交纳诉讼费金额

  10万元3510元

  50万元10010元

  注:虽然刑事案件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赔偿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但在立案期,因诉讼程序合法,法院会予以立案,当事人此时需交纳诉讼费。

  一案两吃 律师进账一举两得

  李恩舫法官表示,在个别案件中,对于不懂法律的当事人,有些不负责任的律师会给他们出主意,要他们在刑事案件后单独起诉,打的“诱饵”也是可以获得精神索赔。

  这样,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收了钱后,又可以在民事索赔案件中为自己进账,“一举两得”。当事人除了要支付律师费外,还要多支付一份诉讼费,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

  据邢法官介绍,除精神赔偿外,医药费、抚养费等索赔要求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很多被告人会在刑事阶段积极为被害人赔偿这方面的费用,因为这样可以为自己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而判刑后,他们的心理就会发生变化,“我都进了监狱了,凭什么还给你钱!”此外,因为被告人已经服刑,即使受害人索要医药费等民事诉讼被支持,他们仍然很难最终拿到钱。

  法院审理难点

  刑案后提民事索赔

  诉状送达难为法官

  依据法律,刑案后被害人提起的除精神赔偿外的民事索赔案,法院是可以受理的。邢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陆明与谢勇因为琐事一直都有矛盾。2004年9月24日,谢勇扎伤陆明。在刑事部分审理时,陆明并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在谢勇被判刑后,陆明一纸民事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邢法官是接到这个案子时,谢勇已经服刑,诉状难以送达。

  法院即便判决赔偿

  被害人利益难实现

  费尽周折,邢法官联系上谢勇所在的监狱,之后将陆明的起诉书和委托当地监狱调查的提纲用特快专递寄了过去。

  一个月后,监狱把谢勇的答辩寄回法院,上面写着:“我没有经济来源,不同意赔偿。”就这样,丰台法院依法判决谢勇赔偿陆明的医药费等。

  记者目前了解到,此案申请执行后,法院按规定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然而时至今日,谢勇仍在服刑,陆明的钱一直没办法拿回来。 文/记者 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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