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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女友切断手指 失恋男子欲献爱心捐肾救人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8:5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关海芳)一位年轻男子身体健康,却要无偿捐出一个肾,并在国内一些网站上论坛上发帖,往南宁、广州的医院发去邮件,请求帮助。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作出如此惊人的决定?

  失恋:为挽回女友当场切断手指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这位年轻的男子——苏先生时,他身穿一件黄色T恤,中等身材,长相还挺帅气。这让记者有些惊讶,这么年轻的帅小伙为何要捐出自己的肾?他笑了,说他来自河池某农村,今年32岁,现在南宁市某公司做司机,和女友感情很好,谈了一年多恋爱,本来准备今年下半年结婚的,可3月份因某些原因两人分手了。这给苏先生的打击很大,为挽回女友的心,苏先生甚至在大街上给女友下跪,因为女友一句“你要我原谅,除非把手指切下来”,他真的就当着女友的面切断了一个手指!因为这一举动,苏先生至今几乎每天都要到医院输葡萄糖。尽管如此,女友最后还是离他而去。

  记者看到,苏先生左手一个手指果然是断指。

  愿望:要帮助感情好的夫妻

  “这件事以后,我想了很多事。3月底,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对安徽夫妻,感情很好,后来丈夫患了肾病,一家人过得很艰难,我看后大哭了一晚上。平时我也常从报纸上看到,一些很恩爱的夫妻,就因为一方患有肾病,一个家庭的幸福都没了。别人感情这么好,就缺一个肾,而我生活不幸福,为什么不能成全他们,所以我起了要捐出一个肾的念头。”苏先生说,并且一再强调,他无偿捐肾是要选择对象的,一定是已婚且夫妻感情很好的患者。

  “你家人知道这件事吗?他们是否会同意?”记者问道。苏先生显然认为这不是问题,他说,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小孩多,他被送给了另一个乡镇的夫妇抚养,所以兄弟姐妹间的感情并不是特别深厚,他也不打算告诉他们。记者问他是否生活一直不幸福,所以才想捐肾成全别人的幸福?苏先生立即纠正说,和女友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非常幸福,可现在幸福没有了。

  捐肾回老家过田园生活昨日,记者联系上苏先生的朋友林先生,他告诉记者,是他帮苏在网上发帖的,并按苏的要求往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红十会医院和台湾一家捐赠机构发送了邮件。

  对苏先生的做法他不能理解,但实在劝不了他,才勉强答应帮他发帖和发邮件。

  记者上网找到了苏先生发的帖子,对他的这种做法,有些网友质疑其动机。对此,苏先生说,他确实经济不富裕,但不会去卖肾。如果完成了捐肾这个愿望,他就辞掉南宁的工作,回河池老家一辈子在那里过田园生活。当记者问有没有到医院向医生咨询捐肾对身体的影响等问题时,苏先生摇摇头称并不想知道。他还向记者透露,他甚至还想捐骨髓,对象也是已婚、夫妻感情很好的患者。

  医院:献爱心不必非要捐肾

  昨日,记者致电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院长韦锦新,他称还不知道苏先生给该院发送邮件的事。但他说道,做肾脏移植手术的医院必须是经卫生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而该院不具备做这种手术的资质。对苏先生这样的捐赠者,他们很少碰到。对苏先生这一举动,他认为,其实苏先生献爱心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如关心艾滋病人,为残疾人提供一些实实在在的帮助等,没必要非用捐肾这一方式。

  律师:法律允许无偿捐赠器官

  无偿捐赠人体器官在法律上有何规定?昨日,记者采访了南宁市金北斗律师事务所的林有锦律师,他说,根据我国关于器官捐赠的相关条例,无偿捐肾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同时,林律师还建议苏先生在捐赠时与医院和受助人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不过,如果苏先生存在买卖或变相买卖器官的行为,则是法律禁止的,他的捐赠也是无效的。

  编辑:邓慧作者:关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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