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轮岗去吃饭患者就餐被噎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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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9:21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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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萧萧)护工轮岗吃饭,病患老人就餐时被噎死,老人家属将护工所在的金萌泰劳务公司和医院一起诉至法院,索赔11万余元。日前,宣武法院认定医院无责,而劳务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1万余元损失。 据老人陶某的5名子女称,他们的父亲去年9月突发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于12月到某医院做进一步恢复治疗,同时聘请了金萌泰劳务公司的护工负责看护老人。去年12月22
劳务公司认为,护工对患者只能从外在表象上看插管,被噎而亡的过程是没有办法避免其发生的;医院也表示不存在医疗护理过错。两家单位均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因“医嘱”记载陶某的饮食为“普食”,而陶某家属未对此提出异议,因此,要求劳务公司及医院对陶某就餐时被噎有预见不切合实际,故陶某对此应当自负一部分责任。由于老人的子女未能提供医院在医疗诊治中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因此医院不承担民事责任。但鉴于患者家属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委托书》,并约定护工不得无故离开病人,如要求其离岗外出、打饭、取单、购物、休息等将妥善安排好患者饮食起居,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劳务公司护工未能妥善离岗,劳务公司应对此事承担次要责任。RJ2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