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好不好 考核见分晓 山西环保法制考核评定优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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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0:26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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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早)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山西省环保局今后对每一项全省性的环保法制工作都要进行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后还要对11个市环保局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山西省环保局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全省环保法制工作考核评定及排名制度的通知》
据了解,环保法制工作考核评定主要依据是每项工作的完成质量、完成时间和产生的社会效果。每年年终将对各市环保局的法制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与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完成工作任务、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市环保局,省环保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其做法和经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工作任务、工作差距很大的市环保局,省环保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下达督办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被督办的市环保局在考核评定及排名时将被扣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