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失灵 乘客摔死公司赔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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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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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家住内江某镇的仁女士搭乘客车时,车未停稳便匆忙下车,偏遇车门失灵,仁摔倒在公路上不治而亡,家属将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宜宾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宜宾某汽车公司赔偿仁女士家属医疗、误工、被抚养人生活及死亡赔偿金等17万元,案件诉讼费按责任大小分担。 据了解,2005年8月4日下午,仁女士乘坐一辆客车到宜宾,当行至宜飞路时,坐在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在行驶中被打开,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汽车公司应负60%的责任。乘客仁女士对车未停稳而下车将会产生的后果应具有预见性,但她在车未停稳时,对下车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应自负40%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胡庆元记者田富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