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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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4:31 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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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出问题的领导要“买单” 【本报讯】(记者滕礼通讯员闵晓波何心)审计以后怎么办?过去,审计结果出来后,只具备“软约束力”。昨天福田区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全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
会议强调,区委组织部门要会同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的每一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审计结果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向区委提出不得提拔重用或不安排在重要岗位的建议,并记录在案;审计结果不合格的,向区委提出给予免职的建议,已经离任并安排了工作的,也要向区委提出给予免职的建议,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对领导干部有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福田区有关负责人称,对于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负有经济责任的副职领导干部,坚持“逢离必审”;对于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部门、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摊子较大的综合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负有经济责任的负责人,一个任期内必须审计一次甚至两年审计一次。逐步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向部门下属单位延伸,对全区各部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二级单位有经济责任的负责人,一个任期内至少要审计一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