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以请客吃饭为名 对网友实施抢劫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04 今晚报

  本报讯 一男子上网结识女网友后,当日下午便与对方相约见面,并以请吃饭为名将网友骗至偏僻处实施抢劫。日前,河西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郭某系本市无业人员,今年35岁,曾于1991年因盗窃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去年10月27日10时许,郭某上网结识了被害人李某,二人互相自我介绍后约定
见面。当日14时许,心怀不轨的郭某与李某见面后,谎称请李某吃饭,将李某骗至河西区灰堆某处楼群内。趁四下无人之机,郭某上前抢夺李某的背包,遭到李某反抗后,穷凶极恶的郭某又对李某进行殴打,将其背包强行抢走,包内有三星手机一部及现金136元。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赃款、赃物均被收缴并发还事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郭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