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请客吃饭为名 对网友实施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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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04 今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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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男子上网结识女网友后,当日下午便与对方相约见面,并以请吃饭为名将网友骗至偏僻处实施抢劫。日前,河西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郭某系本市无业人员,今年35岁,曾于1991年因盗窃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去年10月27日10时许,郭某上网结识了被害人李某,二人互相自我介绍后约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郭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