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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院为下岗职工追回45万血汗钱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0: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下岗工人杨振生日前来到四川省三台县检察院,紧紧握住检察官尹德斌的手说:“是检察院帮我们讨回了公道,谢谢你们!”杨振生说,他们因45.5万元借款引发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改判,这一切归功于三台县检察院为此经历的长达4年的民事抗诉。借款始末

  1993年9月至1998年1月,为了扩大生产,三台县金属熔炼加工厂合伙人之一孙某向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借款。为了获得较高“借息”,15名下岗工人有的向亲朋好友借,有
的找银行贷款,先后凑得45万元交给了孙某。双方约定按月计息,由金属熔炼加工厂直接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

  借款之初,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尚能按时拿到利息。1998年5月,“三台县金属熔炼加工厂”经申请被批准变更为“三台县东亚铸造有限公司”。2000年7月因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随后该公司因债务纠纷倒闭。此时,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不仅未能按时拿到利息,就连本金也悬到了空中。诉讼驳回

  公司倒闭后,杨振生等15名下岗职工在多次催收借款无果的情况下,于1999年8月25日将东亚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孙某作为第二被告,以借款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东亚公司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已被查封的房产以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遂于2000年10月25日补充起诉,将李某追加为被告,认为东亚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法院应判决两者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所持借条,仅有3名合伙人之一的孙某签名,无东亚公司(原三台县熔炼加工厂)签章和其他合伙人认可。法院遂作出判决:驳回杨振生等15人对三台县东亚铸造有限公司偿还债务的诉讼请求。杨振生等15名下岗工人不服,向三台县检察院申诉。检方抗诉

  2001年8月,三台县检察院调查了解此事后,依据有关法律成立了专案组。由于该案涉及法律关系复杂,诉讼主体多变,责任承担过于分散,诉讼期间东亚公司又变卖资产,且杨振生等15人意见不一,有的甚至以怕再出诉讼费、怕麻烦为由,采取静观等待的态度,想私下寻找解决途径,致使检方的工作遇到很大困难。但检察院在得到绵阳市检察院的支持后,逐一核实证据,最终作出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的结论,并向三台县法院提起抗诉。

  日前,三台县法院经再审后作出判决:由三台县东亚铸造有限公司偿还杨振生等15人借款45万元及利息,孙某等3名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接到判决书后,杨振生等下岗职工感动不已,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这些年,是你们给我们的希望,并把希望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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