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促销活动中的奖品也应执行三包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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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8:00 内蒙古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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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陈光)昨日,呼市消费者马女士致电本报询问,在超市购物时获奖,奖品是否执行“三包”规定?据马女士讲,前一段时间,她参加一超市有奖促销活动,并且中了奖,奖品为一件小家电。但小家电仅仅使用了几天,便出现了故障,为此马女士找到超市管理人员,要求超市管理人员免费维修,但超市认为,小家电属奖品,不属“三包”范围,修理时需收取维修费用。
就马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呼市新城区消协的工作人员。消协工作人员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有奖销售的方式提供的赠品、奖品或者免费服务以及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退货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超市对奖品应该履行‘三包’义务。”�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