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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与盗贼分利结果丢了性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1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祖清) 发现盗贼及赃物,不是去报案,而是想“见者有份”,结果命丧黄泉———日前,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01年下半年,同在巫山县城打工的民工李忠明、欧龙益和董某,住在同一出租屋内,平日里各干各的活,关系也还算可以。2001年12月21晚,欧龙益回到出租屋内,发现屋内多了两台电动机,便问李忠明是怎么回事。李说是自己和董某晚上去偷的。欧心想:既然
是偷的,就应当见者有份。

  他当即把李忠明喊到屋外,对李说,电动机卖了我也要分三分之一。李说,你又没去,凭什么分给你。双方发生口角,欧龙益一脚向李忠明踢去,李忠明也一脚踢向欧。由于屋外没有拦杆,这一脚竟将欧踢下三米多高的楼下。欧龙益头部着地,当时口鼻鲜血直流,在送住

医院的途中死亡。

  事发后,李忠明一直潜逃外出打工至今。今年春节前夕,他自认为躲了四年可能风声已过,便悄悄潜回家中过春节。公安机关获悉这一消息后,大年初二的晚上将李忠明在床上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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