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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要守“规矩”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周美良)昨天中午11时,随着一声令下,1.2万余箱非法烟花爆竹在奉贤被付之一炬。

  据统计,今年元旦以来,公安消防部门已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0起,收缴各种非法烟花爆竹14897箱。春节临近,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都要守“规矩”。

  购买认准“许可证”

  据悉,今年春节期间,本市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总量控制在1000张左右,其中浦西内环线以内核发的许可证只有120张左右。市民要到持有《上海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商店去购买烟花爆竹。合法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都贴有数码防伪标贴,并经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在燃放过程中如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伤害,可到保险公司索赔。

  拥有许可证的商家一旦参与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将被吊证。今年消防部门将继续设立200万元奖励基金,希望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举报电话:62322110。

  燃放做到“六不要”

  市民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等

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以防
火星
溅落引发火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门窗;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或路段燃放,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不要在高压线等电力线路、变电站下燃放;不要伸头察看烟花爆竹是否点燃。

  看清禁放区域和时段

  春节期间,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全线禁放烟花爆竹;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为禁止燃放路段。豫园商城地区、人民广场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小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为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2日(年初五)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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