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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抢劫女青年十元钱 两歹徒分获刑四年三年半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2:24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刘、栾二人深夜合伙抢劫女青年,并实施猥亵。前天,二人在市南区法院领刑。

  去年7月25日凌晨,刘、栾二人在市南区一家商厦门口看到女青年刘某和郝某躺在平台上后,上前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要挟对方拿出身上的钱财。同时,刘某与栾某商量后,将女青年刘某和郝某分开,强行对女青年实施亲吻、搂抱、触摸对方身体等猥亵行为,并将郝某身上的10元现金抢走。经过法院审理,刘、栾二人均犯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并对
二人作出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1千元的判决。

  (于顺 刘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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