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一月一分钱未得 三农民工讨工钱被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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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6: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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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王维博 实习生 许鑫 孙杨奇) “工钱没讨到,反而被他们砍伤!”昨日,心里窝火的农民工刘文强向记者诉称。 去年11月中旬,刘文强与另外40余位民工跟着包工头到新洲区汉英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桥梁工区挖孔桩,工程共有17根桩,他与另外几位工友分挖其中两口直径1.8米,深20多米的深孔桩,前天,深桩完工后,他找包工头王能清结算1万余元工资,但王却以工程未验
当日下午,甲方现场负责人梁玉龙及另外四名技术人员来到现场,对两个孔桩的深度、垂直度进行了检测,当场表示合格。当晚,刘与王能清等人找到梁玉龙要求签单结账,却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混乱中,梁持刀将刘文强及另外两名民工砍伤,其中一名伤重者被送入医院治疗。 昨日,记者来到该工地。据王能清称,工地开工已一个多月,甲方未付一分钱,工人吃饭都得自己掏腰包,梁曾口头答应挖好一口结算一口,但前日要求其签单结账时却以种种理由推托,发生纠纷后,工地有部分工人赶来讨说法,并用砖头砸破了梁房间内的玻璃,混乱中,对方一名家属也被砖头击伤了头部。 据了解,该工地另外一个约40人的班组也有两口桩已完工,同样也没有结算。 昨日,梁玉龙告诉记者,他的确曾口头答应,如工人确需领钱回家过年,可对其完工的孔桩进行验收并支付80%工钱,但由于工地资金并未到位,因此无法结账。 该工地项目部一位姓周的负责人称,按包工头与该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合同,孔桩挖完后,必须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支付工资,目前甲方尚未完成三级验收,因此暂不能付钱。“只要按合同约定检测合格,我们绝不会差工人工钱的!”目前,新洲区仓埠街派出所已对工人被打一事介入调查。 此起工资纠纷将由湖北省谦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聪提供法律援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