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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广州遭绑架 两地警方互推都不立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08:05 扬子晚报

  一名河南信阳籍男子在广州遭绑架,当其母亲分别向广州和信阳警方报案时,双方都说不归自己管,不予立案。

  姚女士是信阳市彭家湾乡金河村人,他儿子王俊在广州某厂打工。她对记者说,12月14日上午,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你儿子偷了我的手机,已被我绑架了。若想要儿子,就赶快汇1万元钱过来。如不汇款,就剁掉你儿子的手和脚。”姚女士为弄清儿子是否真的遭
到绑架,就要求和儿子对话。不一会儿,话筒里就传出儿子的声音:“妈,快救我,给我汇钱过来……”姚女士说,当天她共接到五六个催款电话。

  14日下午,姚女士打电话向广州警方报案,但广州警方却让她在原籍立案。姚女士又打电话给信阳警方,信阳警方说,应在案发地立案。现在双方都不立案,姚女士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信阳市110。一位接警的工作人员说,因姚女士的儿子是在广州被绑架的,姚女士还是应该向广州警方报案。如让信阳警方立案,广州方面应向信阳发协查通报,信阳警方只能起协查作用。昨天上午11时40分,记者又向广州110进行咨询。对方说,还是应该在信阳立案,信阳立案后,可把案件移交给广州,再由广州警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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