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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流浪乞讨人员患大病由政府支付看病费用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8:56 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15日电 河北省秦皇岛市日前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个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患了大病后到医院看病费用由政府负担。

  按照这一新规定,对流浪乞讨病人必须施行先救治后救助,看病应到政府指定的医院。急、危、重病人以及需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由该市第三医院接诊救治;有明显特征的精
神病人由市精神卫生中心接诊救治;不需住院的病人由秦皇岛市救助管理站卫生所治疗处理。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病人中发生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昏迷、休克、急性中毒等各种危及生命的疾病(服毒自杀、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者除外)提供医疗救助,一般的常见病、慢性病不在救治范围之内。

  按照规定,定点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所发生的费用,要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经秦皇岛市救助管理站主管负责人签字,每季度末汇总后由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支付。秦皇岛市财政局负责定期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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