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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冒充元帅之子骗90万元被判12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7:2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是他们都说我是刘伯承的儿子,那么多人都那么说,我也解释不过来,可我自己从没说自己真是刘伯承儿子!”今天上午,当听到海淀法院一审判处他犯有诈骗罪并判处刑期12年后,55岁的刘志和这样为自己辩解,并声称一定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6月,刘志和在香山一公寓内,谎称其为中国“十大元帅”之一刘伯承之子,先以借款名义骗取孟某20万元,并挥霍一空。数日后,他认识张万春后,受
对方蒙蔽,又从孟某处借款70万元,并全部转交张万春。

  法院审理查明,刘志和以刘伯承之子刘蒙的身份,与孟某等人交往,并虚构自己的办事能力,后在与张万春(另案处理)的交往过程中,轻信张万春所谓的张系兰州军区驻京办事处主任、在京筹办办事处的谎言,以借款为名义,骗取孟某人民币70万元,将该款项交给张万春使用。刘志和虽然是张万春一案的被害人,但并不影响他在本案中的犯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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