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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男子大连暴打中国女续:原被告均未出庭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2:49 华商网-华商晨报
日本男子大连暴打中国女续:原被告均未出庭

原告律师向阳(左二)在法庭内整理材料 本报记者 虞禄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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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男子大连暴打中国女续:原被告均未出庭

被打后的张女士脸部红肿。资料图


  新闻回放: 前往大连投资并居住在中山区花香维也纳公寓19楼的两名外地女子张丽群和李鑫,夜半听到隔壁传出“难以入耳”的声音。2004年5月8日零时许,二人拍墙警告。隔壁的两名日本籍男子和一女子敲开房门后,暴打两名中国女子

  次日,大连市中山区刑警队认定只有一人动手伤人,并对其中一名日本人(较为年轻者)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晨报大连讯 (记者虞禄洋) “申请本案审判员赵盛国予以回避……”昨日,当原告律师宣读原告提交的回避申请时,法庭内绝大多数人显得对此没有准备。

  迟至距案发19个月才在大连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日本男子大连暴打中国女案”,庭审正式开始仅25分钟即宣布休庭。

  原、被告和神秘女子都未出庭

  7日8时许,书记员和原告律师向阳最先进入大连中山区法院第三审判庭。

  向阳的一位朋友拨通了案发目击者——“神秘女子”林丽华的手机,用简单的日语与她通话。但林丽华直截了当地说:“我听不懂!”使用汉语交流后,林丽华在被问及是否要出庭时挂断了电话。

  8时40分许,庭审正式开始。此时,法庭内仍不见栗本、恩田和神秘女子林丽华。(这也证实了此前记者间关于栗本和恩田可能不会出庭的猜测。)此外,原告李鑫和张丽群也未到庭。

  原告申请审判员赵盛国回避

  几分钟后,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否要求审判人员回避。此时,原告律师出人意料地宣读了一份由李鑫和张丽群联合署名的“回避申请”:申请本案审判员赵盛国予以回避。

  回避理由是:第一,本案严重超过审理期限。“本案2004年5月18日立案,2005年12月7日审理,整整经过了一年零六个月才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民事案中一审审理时限……我们认为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员法律意识淡薄。”

  第二,本案举证、质证到2004年已经届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应该再继续受理任何一方的证据及对证据的质疑。“而在2005年中旬法院突然接收了对我们两个人医药费鉴定的申请,说我们医药费花多了,赖在

医院里不出来……我们对本案承办法官能否公正审理本案失去了信心。”

  休庭留下一串问号

  法庭当即宣布休庭,双方代理律师及所有旁听者表情复杂地等待着。被告律师连声对记者说:“没想到原告会申请审判员回避。”并解释举证超时是由于法院通知到达较晚造成的,并指出原告也有举证超时的地方。

  9时05分许,审判员重新入席宣布:休庭,8日13时通知法院的研究结果。

  记者在休庭后找到中山区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就传票是怎么送达到被告手中的、为什么会在立案近19个月后才开庭等问题进行询问。对此,法院表示8日再给记者答复。

  栗本、恩田和神秘女子林丽华在大连吗?被告律师称栗本和恩田不在中国,他们甚至没有见过被告,材料都是传真的。但原告律师向阳却肯定他们都在中国。因为有媒体记者最近还与栗本通过话。(此前,向阳已向法院申请拘传二被告。)

  向阳提供的栗本的手机号是大连的。7日17时许,记者再次拨打。随后,一男子用

小灵通回拨,说了几句日语,记者问:“栗本先生,知道今天的庭审结果吗?”对方表示不知道谁是栗本,并且说自己不会日语。

  林丽华的手机在昨日下午已经成为空号。

  原告李鑫和张丽群为什么没有出庭?作为原告的李鑫和张丽群,昨日已经到达大连。但她们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打人的不来,我们被打的出庭不是自取其辱吗?要栗本和恩田到庭,就是要与他们当庭对质,让他们当庭道歉。他们不来,我们出庭就没有意义了。”

  她们说:“曾经在大连找过律师,后来那个律师迫于压力不干了,之后大连的很多律师不肯接案子,最后才找到北京的律师向阳。”

  原告索赔金额是否过高?据了解,原告提出的各项赔偿累计达到20多万元。其中,李鑫一个人的就有151675.03元,主要有:一周的医疗费12185.03元、误工费10万元、一个月的护理费5000元、营养费4100元、精神赔偿金3万元。

  李鑫说,自己是房产公司经理,月平均收入是可以调查出来的,至于医疗费也可以到医院调查。

  对此,被告律师承认,原告索赔过高确实是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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