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等五省市建议公布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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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3:23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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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重庆12月5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等五省市消委昨日发布《航空服务状况调查报告》,要求民航总局督促各航空公司在半年内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和方案。 据统计,消费者航空消费投诉中,涉及航班延误的最多。今年5至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京、津、沪、渝、川五地消委会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联合对航空服务状况进行了调查。
报告显示,航班延误和消费者缺乏知情权,是当前航空服务最突出的两大问题。在发放的2669份有效问卷中,有75%%的消费者表示曾亲历过航班延误。89%%的消费者则认为,“航班延误发生后的相应服务规定和补偿规定应当明示消费者。”但调查中了解到,目前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并未明示给消费者,尽管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后的补偿及相关服务都有规定,但消费者并不知情。此外,有75%%的消费者认为“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的行李丢失赔偿标准规定缺乏合理性。 重庆等五省市消委就此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三条建议:一、民航总局应加紧督促各家航空公司在半年内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和方案。二、建议民航总局督促航空公司建立公开的航班延误信息查询系统。三、提高行李灭失的赔偿标准,保障消费者的财产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