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杀害女同学 父母被判赔6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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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3: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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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 范蔚 记者 晨迪) 求爱不成,仅上初中二年级的儿子就将女同学残忍杀害。日前,崇州法院判决杀人者父母赔偿被害人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4915.5元。 女孩袁某与男孩刘某都是某中学初二同班同学,从小学五年级起刘某就暗暗喜欢上袁某。今年4月12日下午放学后,刘某将袁某约至一竹林内,提出想与袁谈恋爱,但当即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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