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可免费参观旅游景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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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3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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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01日电 《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青海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有关高龄老人的优惠政策在各方面都得到了落实。省林业局专门发出文件通知,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从2005年11月15日起,免费优待高龄老人。 今后,凡是持有青海省老龄委颁发的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可免费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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