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钱不成 忤逆外孙砍死外公外婆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57 哈尔滨日报 | |||||||||
|
6月14日,从广州开往哈尔滨的列车到站,一名带着手铐的男青年慢慢地从车厢门口走下,看到舅舅李某,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哭泣着恳求舅舅原谅自己。这个男青年就是一年半前亲手杀死姥姥、姥爷后,弃尸逃亡的省级重点督捕逃犯——2003年“12·2”恶性杀人案的凶手王洪波。 2003年12月5日,哈市居民李某来到香坊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居住在香坊区幸福
75岁的张淑英与78岁的丈夫李臣单独生活,女儿早逝,当时只有5岁的外孙王洪波被姥姥、姥爷接到家中抚养,直到三年前外孙结婚后,才与老人分开生活。张淑英老两口心地善良、为人刚强,他们对外孙王洪波特别好,将他视为掌上明珠。王洪波今年30岁,过分的溺爱使他初中毕业后便在家待业。长大后,他整日沉溺于赌博中,输钱便向姥姥、姥爷索要,如果遭到拒绝,便骂骂咧咧,甚至拳脚相见。老人对他忍无可忍,但又无可奈何。 2003年12月2日下午2时许,王洪波向老两口要钱,姥爷非常生气,和王洪波激烈地争吵起来,王洪波恼羞成怒,趁姥爷低头的一刹那,拿起身边的斧子,照姥爷的头部连击数下。姥姥闻声赶来,急忙去抢王洪波手中的凶器,已经疯狂了的他又将斧子砸向了姥姥。看着姥姥、姥爷那血淋淋的面孔,王洪波不敢久留,翻出老人辛苦积攒的2030元钱仓皇逃窜。在逃亡的日子里,王洪波跟随一社会朋友来到广州,一起抢劫,不久,便被抓获,并被当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梁秀红钟爱李永明 --稿件来自《家报》 | |||||||||






